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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接到朋友msn通知
說最近他朋友的網誌因為放了音樂 而被抓
好像是什麼智慧財產權的關係吧
我想 這還蠻無辜的=.=
blog owner願意放影音在自己的blog 上 那也算是一種廣告行銷阿~ 免費幫人行銷
甚至可以在網路關鍵字搜尋中可因為多人介紹而增加曝光度
聽說 被抓後 就犯了形事責任~
真的假的阿!! 誇張誇張!!
這樣以後誰還敢介紹音樂影片阿~~
有誰懂的可以回覆一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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