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東真的是公司的主人嗎?

打了會計的辯論
不難發現 議題要滿足的需求常常是
股東受到損害 需要去保護
然後
稱作投資大眾是無辜的
卻因為公司高層的蓄意舞弊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害求償無門
因此需要保護

回過頭來想想
公司的所有者是股東
所有者應該要對自己擁有的事物去關心注意
舉例來說
自己的家園 自己當然會投注心力在上面
會去防範小偷闖空門 會去防範颱風天 等等
並不會有人會對自己的家園漠不關心
只有一種人會漠不關心--事不關己的 當然不會去注意

但是今天的股東卻是扮演著什麼角色?
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 也就是公司的主人
該扮演的應該是企業主的角色 也應有企業主的榮譽感與責任心

昨天剛看完Charles Handy 的 你拿什麼定義自己 這本書
書上寫明

股東真的是公司的主人嗎?他們是投資者、甚至是賭徒。
股東毫無企業主的榮譽感或責任心,假使他們肯說實話,為的全是錢。
將需求說成是目的,就犯了邏輯混淆的毛病,誤以為必要條件是充分條件。我們需要吃,才能
活, 食物是維生的必要條件。但是假使我們活著主要是為了吃,使食物成了充分的目的,乃至於
生存的唯一目的,那們我們將活得多麼不堪。
公司的目的,不是為了賺錢。就這一句話。公司賺錢的目的是為了做更多或更好的事。至於是什麼
事,那才是界定公司存在的真正理由。公司的主人知道這點,而投資者卻不需要關心。他們只急著
拿到自己的那份利得。

我很贊同,
尤其是股東只會注意到股價上漲或下跌,股利跟其他家公司比起來誰比較多 就只是這樣子而已
其餘的 關於公司的前景 內部狀況 特色 公司制度 等等 股東關注的不會是那麼多 
不會關心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財報表達是否正確
 然後等到舞弊太嚴重 公司應聲下市倒閉 股東們才會開始注意
但 他們卻注意 誰能是那個賠錢的呆頭鬼 
而不會去反思 他們究竟為公司投注了多少心力

結果 社會將過錯全部放在其他無辜的董監事以及獨立會計師身上

股東 只是投資客 甚至 賭客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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